門窗或隔間欄杆扶手等經指定玻璃時,請說明玻璃及鑲嵌之 材料安裝時,應包含哪些施作項目?
門窗或隔間欄杆扶手等經指定玻璃時,請說明玻璃及鑲嵌之 材料安裝時,應包含哪些施作項目?
門窗或隔間欄杆扶手等經指定玻璃時,請說明玻璃及鑲嵌之 材料安裝時,應包含哪些施作項目?
- 一. 準備工作
1.依據施工製造圖或現場玻璃安裝處之開孔尺度,裁切玻璃使嵌合及空隙均符合
要求。
2.玻璃表面須保持清潔。安裝表面不得有灰塵、腐蝕物及殘渣等雜物。
- 二. 安裝
1.安裝現場玻璃應參考契約設計圖說,且應與送工地核准之樣品相符合。
2.安裝用膠帶其長度應與玻璃完全相同,安裝至窗框後,其縫隙應密不透水。不
得拉長或使膠帶變形。
3.將聚氯丁合成橡膠墊塊置於玻璃片底部 1/4 長度位置。墊塊使玻璃與框架距離
至少 1.5mm 以上,並使玻璃固定於開孔位置上。
4.安裝並固定玻璃,以填縫料填滿玻璃與押條之間所有的空隙。
5.玻璃不得有 CNS 規定之變色、斑點、扭曲、波紋、汙損等瑕疵;雖已裝配一經
發現仍須全面更換。
6.玻璃安裝須在氣溫高於 5℃,且安裝前 24 小時內預測不下雨之天氣下完成。
- 三. 清理
1.驗收前須徹底清除所裝玻璃上之污漬、油漆、粉刷或其他有礙觀瞻之物,並擦拭潔淨。
2.安裝時不慎沾上水泥、灰漿等,應在未乾前以清水沖洗或濕布拭除。
3.油酯類污物則以中性皂水或清潔劑洗除,並擦拭乾淨。
4.使用與填縫料相容之溶劑,清除多餘或污染之填縫料。
門窗、隔間、欄杆及扶手指定玻璃之材料與鑲嵌安裝施作項目
門窗、室內隔間、玻璃欄杆及扶手等工程,如設計圖說指定採用特定種類玻璃,施工時應依核定圖說、材料規範及相關安全要求辦理。玻璃及鑲嵌材料的安裝,不僅包含玻璃本體固定,也應涵蓋材料檢驗、尺寸丈量、加工、框架處理、墊片安裝、密封填縫及完工檢查等項目。
一、玻璃材料及鑲嵌安裝應包含之施作項目
項次 | 施作項目 | 施工內容及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
1 | 施工圖說及現場丈量 | 依設計圖說確認玻璃種類、厚度、尺寸、位置及安裝方式,並進行現場丈量。 |
2 | 玻璃材料選用 | 依指定規格採用強化玻璃、膠合玻璃、複層玻璃或其他指定玻璃,並確認材料符合設計要求。 |
3 | 玻璃加工製作 | 包含裁切、磨邊、倒角、鑽孔及必要之特殊加工,並確認尺寸與五金配件相符。 |
4 | 鑲嵌框架及固定材料 | 包含鋁框、金屬框架、玻璃壓條、固定夾具、玻璃扣件及相關固定五金。 |
5 | 玻璃墊片安裝 | 依玻璃系統需求設置橡膠墊片、承重墊塊及定位墊片,避免玻璃與金屬框架直接接觸。 |
6 | 玻璃定位及安裝 | 將玻璃依設計位置安裝,調整水平、垂直、平整度及接縫間距,確保定位準確。 |
7 | 玻璃固定及鑲嵌 | 使用適當壓條、固定件、玻璃夾具或結構系統完成固定,確保玻璃穩固且受力合理。 |
8 | 矽利康及密封填縫 | 依玻璃與框架接合方式施作適用之矽利康、密封膠或其他填縫材料,確保密封及防水效果。 |
9 | 收邊及表面整理 | 完成玻璃邊緣、框架、接縫及五金配件收邊,確保外觀整齊美觀。 |
10 | 完工檢查及清潔 | 檢查玻璃外觀、固定狀況、接縫品質及安全性,清除施工污染物並完成驗收。 |
二、不同使用位置的特殊施工要求
1. 門窗及玻璃隔間
應注意玻璃厚度、框架固定、門片五金、玻璃間距、矽利康填縫及隔音需求,並確認門片開關順暢。
2. 玻璃欄杆及扶手
應注意玻璃種類、膠合安全性能、底座固定、金屬夾具、扶手連接及側向受力,並依設計進行安全性檢核。
3. 樓梯及高處玻璃扶手
應確認玻璃支撐系統、固定螺栓、邊緣防護、扶手連接及防墜安全,不得以一般裝飾玻璃替代結構安全玻璃。
三、玻璃鑲嵌材料應包含的項目
玻璃安裝所使用的鑲嵌及固定材料,通常包括:
**框架材料:**鋁合金框、不鏽鋼框及其他指定金屬框架。
**固定材料:**玻璃壓條、固定夾、玻璃夾具、螺栓及固定扣件。
**墊襯材料:**橡膠墊片、EPDM墊片、承重墊塊及定位墊片。
**密封材料:**中性矽利康、耐候密封膠及符合系統要求之結構膠。
**填縫材料:**泡棉背襯棒、填縫膠及接縫處理材料。
**保護材料:**玻璃保護膜、邊角防護材料及施工期間之防撞保護用品。
四、工程施工品質及驗收注意事項
玻璃種類、厚度、顏色及加工方式應符合核定圖說。
玻璃不得有裂痕、缺角、崩邊及影響使用的刮傷。
玻璃安裝應平整、垂直,接縫寬度均勻。
玻璃不得直接與金屬框架或硬質材料接觸,應依系統設計設置適當墊片。
固定夾具、螺栓及五金配件應安裝牢固。
矽利康及密封膠應連續完整,不得有脫膠、氣泡或明顯斷裂。
玻璃欄杆及扶手應確認結構固定、承載能力及防墜安全符合設計要求。
完工後應清潔玻璃表面,並檢查所有安裝及固定部位。
門窗、隔間、欄杆及扶手指定玻璃之材料與安裝施工規定
凡門窗、室內隔間、欄杆、扶手及其他指定採用玻璃之工程,其玻璃材料及鑲嵌安裝施工應依設計圖說、核定施工計畫及相關規範辦理,施作項目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:
一、施工前應依設計圖說及現場實際尺寸進行丈量、放樣,確認玻璃種類、厚度、尺寸、加工方式及安裝位置。
二、玻璃材料應依設計指定規格採購,並提供必要之產品規格、品質證明及檢驗文件,經核可後始得進場安裝。
三、玻璃加工應包含裁切、磨邊、倒角、鑽孔及其他必要加工項目,所有加工尺寸及孔位應符合設計圖說與五金配件安裝需求。
四、玻璃鑲嵌及安裝所需之框架、壓條、固定夾具、扣件、螺栓、橡膠墊片、承重墊塊、定位墊片及其他附屬材料,均應依設計及玻璃系統要求配置。
五、玻璃安裝時應注意定位、水平、垂直、平整度及接縫間距,並依規定設置適當之支撐及墊襯材料,避免玻璃與金屬框架或其他硬質材料直接接觸。
六、玻璃固定完成後,應依設計需求施作玻璃壓條、固定五金、矽利康、結構膠或其他適用之密封填縫材料,並完成接縫、收邊及防水處理。
七、玻璃欄杆及扶手工程應特別注意玻璃安全性能、支撐系統、固定底座、連接五金及結構承載能力,並依核定設計辦理相關安全檢核。
八、施工期間應做好玻璃表面及邊角保護,避免碰撞、刮傷、破損及其他施工污染。
九、工程完成後應辦理外觀、尺寸、固定、接縫、密封及使用功能檢查,清除玻璃表面及周邊施工殘留物,經檢查合格後始得辦理驗收。
十、上述玻璃、鑲嵌材料、固定配件、加工、搬運、安裝、填縫、收邊、清潔及必要之附屬施工,均應納入完整玻璃工程施作範圍,除契約另有約定外,不得任意遺漏或另行追加。













